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四)

发布日期:2012-06-21    浏览次数:1833

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四)

 

    17、如何划分廉政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点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风险等级可划分为三级:

高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主要指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重要业务事项,涉及管理人、财、物、事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的单位、部门、岗位,或者近年来发生过腐败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其他岗位,容易造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出现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中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主要指在上述事项中有一定支配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或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单位、部门或岗位,容易发生违规行为,可能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

    低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主要指不涉及上述事项和近年来发生过一般不廉洁问题或群众有一定反映的,容易出现和造成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通报批评、诫勉或提醒谈话的风险。

    各单位、部门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的几率、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程度。这里要注意人与风险点的问题,要因点定级,不能因人定级。

    18、如何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这个环节主要根据岗位、部门、单位分别查找出来的风险点,依据岗位、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及与业务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分别制定出防控控制风险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针对行业、系统整体风险,主管部门和单位须结合行业和系统工作实际,清理单位部门不符合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以明确防范风险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三道”廉政风险防线。

   (1)健全前期预防措施防线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前期预防措施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界定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三类”风险,采取前期预防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控制岗位职责风险的一般模式是:定岗定员+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检查评比制+奖惩激励机制。并要以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轮岗交流等为主要措施。

    廉政承诺――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中有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就业务工作、廉洁自律、依法履职等方面向职工公开承诺。

    述职述廉――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岗位职责的具体体现。述职述廉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文件执行。

    民主测评――是在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工监督作用,了解群众反映的一种手段。

    轮岗交流――是提高干部素质,防止权力寻租,加强干部队伍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措施。

控制业务流程风险的一般模式是:制定规范+执行规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奖惩兑现。并要以优化业务流程、建立权力救济机制、明确业务流程等为主要措施,减少人为干预行为或发生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节点

    优化业务流程――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单、操作简便、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优化业务流程。

    建立权力救济机制――完善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权力救济机制。

    明确业务流程――向职工群众公开内部审批、内部管理及各类事项办理工作的业务流程。

控制制度机制风险的一般模式是:原则性+灵活性+协调力。并要以健全制度体系、听证质询、办事公开、权力制衡等为主要措施。

    健全制度体系――致力于填补制度空白、弥补制度缺欠、推进制度创新,遵循“内部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改进权力配置结构,建立权力制衡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听证质询――各单位、各部门在做出重大事项决定前,应当召开有职代会代表参加的听证质询会,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方案以及相关依据和理由,听取参会代表意见,解答相关问题。听证质询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作为有关单位做出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办事公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党务、政务公开文件,积极推进党务、政(队)务公开,公开具体职能、工作程序、事项办理结果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

权力制衡――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等方式,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利用制度的规范力、约束力控制权力的运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2)健全中期监控机制防线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中期监控机制是建立在前期预防措施的基础上,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组织抽查、实地察看、座谈访问、征求意见、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等措施,探索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对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的后期处置办法。

信息监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在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定期自查――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自查,针对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是否具有针对性、措施的落实是否取得积极效果、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及履职尽责情况、制度机制中的薄弱环节等内容,撰写自查报告报上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抽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重点单位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单位、各部门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3)健全后期处置机制防线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后期处置办法是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警示提醒――立足于强化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主动教育和监督,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信访约谈、询问函、重点提醒等方式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

诚勉纠错――立足于帮助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以告诫劝勉、纠正偏差等方式,及时纠正其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督促引导,终止其错误行为继续发展。

责令整改――立足于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以限期整改、强制履行方式,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以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限期整改和强制履行,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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