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青年职工:
文明交通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流动窗口,是衡量文明单位创建的鲜明标尺,更折射出新时代青年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与综合素养。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全院青年职工切实肩负起文明单位创建责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以实际行动维护单位集体荣誉,院团委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从每一次出行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做到礼让行人,不超速、不乱停乱放;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抢道;步行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坚决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
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青年职工要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积极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以实际行动传递文明理念。要走在前、作表率,不仅以身作则遵守交规,更要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善意提醒、耐心劝导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出行、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争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深刻认识文明交通对保障生命安全、提升文明程度的重要意义,持续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与安全意识,将文明交通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在日常言行中展现全国文明单位青年职工的修养与担当,以模范行动带动更多人自觉加入文明出行行列。
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不断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徽贡献青春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