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4-04-22    浏览次数:322

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我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之一顺利经过复查,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工作同时,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我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组织机制健全;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党员示范岗,成立青年科技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传播科学、健康、文明工作生活方式,让文明之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打造和谐友爱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安徽地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我院将持续巩固和发展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向更高目标奋勇前进。(院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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