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有10642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说明情况并退款4610万元,7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皇姑区公务加油卡数量由原来100多张减少到20多张,有的单位公车油耗量降低40%。法库县55家单位、16个乡镇和街道的275人主动退款并深刻检讨……”
今年3月以来,沈阳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注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工作,对2015年以来全市范围内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对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这一隐性“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沈阳市纪委监委认真分析研判,在各地区、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近三年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清理,摸清底数,查清油卡资金流向。对执法车辆、公务车辆加油卡进行核查,通过调取加油记录、检查加油卡管理隐患、核实汽车公里数和维修记录等发现问题线索。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强化调度、跟进指导、限定时间,对工作不认真、查处不力、包庇隐瞒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本着边查边改、查改结合的原则,沈阳市纪委监委督促各单位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对公务车辆及加油卡的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派车、加油登记和核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加油流程,严格执行使用车辆审批报备程序。执法、公务用车加油实行“定点定时,对号加油”。部分区县对日常执法作业车辆全部安装GPS,将执法车辆燃油量与GPS监控相结合,实现定位监控全覆盖。截至目前,沈阳市各地区、部门共新建、完善相关制度331个。
同时,沈阳市纪委监委坚持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着不办、有侥幸心理,在全市组织的专项检查、交叉互查以及巡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并对发现问题单位的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截至6月中旬,沈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公务加油卡21061张,涉及问题加油卡9591张。(沈阳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