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法所对金寨县无人机项目组开展安全质量检查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4258

7月19日-20日,电法所对位于金寨县的无人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检查。

院长助理、电法所所长杨志成在野外施工现场,听取了现场项目负责郭猛猛关于无人机野外施工过程中的作业流程和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情况汇报。杨志成要求,野外施工要在保障人员和仪器安全条件下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化操作,避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检查组成员张恺详细检查了内业安全质量情况,要求野外资料在设备齐全条件下,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积压等情况,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目标进行施工,确保取得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做好质量把关措施。检查组要求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力争摸索出更为优化合理的施工方案,为以后开展类似工作积累经验。

(段涛 郭猛猛)


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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