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2092

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7-06-27 11: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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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释放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省血液管理中心副主任范文安等人接受超标准宴请接待并进行公务饮酒。2016年12月9日-11日及2017年1月18日-20日,省血液管理中心根据相关市中心血站的申请,由范文安带队组成省专家组,分别评估检验了六安、淮南、宿州、淮北四家血站。在验收六安血站期间,范文安、吴洁(专家组成员,芜湖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2人,接受被验收单位宴请饮酒,且陪餐人数超员。在验收淮南血站期间,接受被验收单位宴请招待,陪餐人数超员,范文安未饮酒,吴洁有饮酒行为。在验收宿州血站期间,范文安、陈学民(专家组成员、省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吴洁3人,接受被验收单位宴请接待,陪餐人数超员且有饮酒行为。在验收淮北血站期间,范文安、陈学民、吴洁3人,接受被验收单位宴请接待,陪餐人数超员且有饮酒行为。同时,范文安还在六安、淮南、宿州、淮北血站分别违规领取评审费1600元、1600元、2000元、1500元。范文安等人的行为违反廉洁纪律和《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经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范文安党内警告处分,在验收四家血站期间接受超标准接待的费用由其个人自行承担。同时,责令范文安退还十八大以来违规收受的各类评审费17300元。

其他违规违纪人员均受到所在单位给予的相应处理:省立医院给予专家组成员、省检验中心陈学明党内警告处分;芜湖市卫生计生委给予专家组成员、芜湖中心血站吴洁党内警告处分;淮南市卫生计生委给予所属中心血站通报批评,给予党支部书记、站长王春阳,副书记鹿炳武及副站长孙友岭诫勉谈话;六安市卫生计生委给予所属中心血站站长陈全胜、副站长徐曙光诫勉谈话;宿州市卫生计生委给予所属中心血站站长刘坤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副站长李春翎、工作人员刘忍诫勉谈话;淮北市卫生计生委对所属中心血站副站长王超英给予诫勉谈话。同时,超过接待标准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通报指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决令行禁止。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加大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锲而不舍的恒心和韧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盯牢人、看紧事,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要求落地生根。

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将强化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禁而不绝的,不但处理直接当事人,还将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以优良党风带动行风持续好转。(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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