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现就“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党性意识不强,甚至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特别是要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围绕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坚持挺纪在前,严查快处违规违纪行为。“五一”、端午两节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高发期,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赌博,严禁借节假日之机走访请吃、拉票贿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尤其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三、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例外,作风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基层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严格执纪问责,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要求不落实,作风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创新监督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要注重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大数据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实时加强对“四风”方面网络舆情监控,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551—12388—2;举报信请寄省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网上举报”栏。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厅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