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浏览次数:4195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科室: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其深刻,给安全生产工作敲了一记震耳的警钟。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就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要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岗位安全职责。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要切实负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好要分管 责任,扎实抓好责任制落实,对照安全责任书内容,检查执行情况。对岗位安全责任不明确、责任书签订不到位、安全管理组织网络不健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对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责。

二、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各 勘查单位要督促野外项目负责人根据工区的具体情况,仔细辨识危害因素,分析人、机、环、管方面的薄弱点,做好安全交底和安全验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 施。要关注车辆交通安全,一方面要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情绪、身体生活状况,另一方面要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要关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和动植物对作 业人员的安全危害,随时掌握天气情况,科学选择野外宿营地,坚决做到不强令冒险作业。有外包工程的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后勤单 位要重点对用电、消防、电梯等方面进行除患排查,建立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门警卫责任。驾校要把排查重点放在学员密集的考场、食堂、宾馆等场所上面,完善 安全预防措施。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必须限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上报安保科。

三、监督检查外租车辆、外聘人员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各 勘查单位在组织野外施工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作为最大的效益,在外租车辆、外聘人员时必须把安全作为第一考虑因素,最大限度地按照相关制度要求 办事。外租车辆需证照、保险齐全,并签订租车安全协议。外聘人员需具备一定的身体和文化素质,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明确并告知其岗位安全职责,签订安全责任 书。

四、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有效性情况。边远地区、高艰险地区、国外及200万以上项目的野外施工,院职工食堂,驾校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制定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切实管用的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须开展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电梯安全应急措施的宣传,让在合肥基地办公的工作人员尽量掌握乘坐电梯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办法。

五、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情况。各 单位必须坚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必须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必须 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有效运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应付了事。必须做到将安全绩效与安全风险抵押金紧密挂钩,不能干好干坏一个 样,有事没事一个样。必须保证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记录及时、真实、完整、准确,经得起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平时,贵在预防,各单位领导必须牢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 单位近期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安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由班子成员带队的检 查必须覆盖所有班组和重要环节,检查情况要及时上报安保科。院安保科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将适时进行抽查再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将公开通报,责成整改,造成事 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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