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安徽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
依据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文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安徽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皖法治办[2014]21号)要求,现将此次大赛参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
围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艺术的形式,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优秀法制人物。作品要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艺术魅力、感染力,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二)作品种类:
1、书法作品;2、国画、油画、水彩画作品;3、摄影作品。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作品。
2、所有国画、书法作品规格为六尺以内竖式;油画、水彩画不限尺寸;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作品请勿装裱、拼贴、染色、做旧,书画作品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3、摄影作品可报纸质版或电子版。纸质版作品不小于10寸,不得装裱,作品标题、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请标注在作品背面。电子版作品为JPG格式,不小于3M,每幅作品均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4、参赛者每类作品最多只能选送3件(摄影作品不超过4件)。
5、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请各支部于9月15日前将作品报院党办。
党办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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