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通知
根据局对院年度考核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劳动报酬的统计工作,使数据真实、准确,发挥其统计在我院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院经济工作的有续发展,经劳人科与计材科协商,并报院审定:现将我院基层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作以下规定:
1、劳动工资统计实行季报,表式为:劳动工资季报表; 劳动工资季报表(补充表一);劳动工资季报表(补充表二);三种。
2、“劳动工资季报表”的统计范围是:院在编正式职工,不含院聘用职工、基层单位自行聘用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
3、“劳动工资季报表(补充表一)”是前表的补充,是前表中没有统计的其他劳动报酬。
4、“劳动工资季报表(补充表二)”是统计该表中列出的三类人员的劳动报酬。
5、在报送报表时:附当季(每月)所有人员劳动报酬发放表(含报表中所列各类人员)。
6、本报表从今年第3季度起使用,报表时请补齐08年1-6月所有人员劳动报酬发放表。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