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补漏洞 纪律临头悔已迟

发布日期:2015-11-26    浏览次数:1392

“移花接木”补漏洞 纪律临头悔已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TRS_Editor P{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DIV{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TD{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TH{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SPAN{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FONT{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UL{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LI{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TRS_Editor A{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

  “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套取工程款。原以为只要没有落入私人腰包,就可以安然无恙了。没想到‘小伎俩’却终究逃不过纪律的‘天网’。”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纪委不久前通报了一起“四风”问题,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热议。

  2015年2月,有群众举报该区合作桥乡政府维修工程存在违纪问题。区纪委监察局立刻组成调查组开展初查。

  调查组调取合作桥乡公存账目发现,2014年11月,在合作桥乡政府给工程承包商王新六打完工程款以后,王新六又向合作桥乡公存账户存入18万元。另外,当天还有一笔2万元的现金存款入账。一般情况下,工程承包商不会向公存账户存钱。调查组紧紧抓住这一疑点,就这20万元的来龙去脉开展进一步调查。

  原来,2014年7月,合作桥乡准备对政府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在乡党委政府召开班子会商量相关事宜时,时任乡政府财政所长的黄江涛建议借此机会将一些不好处理的账处理掉。所谓“不好处理的账”,指的是乡里一些跑项目、跑资金和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无法入账报销。

  会后,时任乡党委书记张文猛,时任乡长张晚云,时任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赵德全及黄江涛4人商量,决定以在工程合同中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处理。4人在工程发包前跟王新六沟通好,签订“阴阳合同”,虚增了20万元的工程量和项目单价。王新六按照约定,在收到工程款后,将套取的部分返还给合作桥乡政府账户。

  在违纪事实都调查清楚后,2015年5月,永定区纪委监察局对4人进行纪律审查。8月27日,张文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合作桥乡党委书记职务;赵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江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合作桥乡财政所所长职务。张晚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按程序免去合作桥乡乡长职务。

  “明知道是违纪违规行为,还是干了蠢事……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连累了同事,也害了自己。”张文猛对此后悔莫及。(邹太平 谭奕星)

  【执纪者说】

  作为一名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委书记,不仅不制止虚套工程款的建议,还参与其中、顶风违纪,最后4人被立案查处,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上更要“严守纪律紧一扣,严明规矩实一分”,通过对这一案例的纪律审查和通报,增强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永定区纪委 钟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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