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勘查技术院“模范青年职工”评选办法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模范青年职工”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树立优秀青年典型,优化青年成才环境,凝聚青年力量,激励青年成长,激发全院团员青年爱院建院热情,促进我院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性,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评选组织
成立由李晓荣书记为主任,刘银山主席、刘斌诚副院长为副主任,张志运、兰学毅、王保林、李东海、张吉树为成员的评选委员会负责领导工作,团委和工会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有关部门协助。
四、评选要求
1、模范青年职工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人数控制在青年职工总数的5%以内。
2、参评条件
本院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方可参加模范青年职工评选。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地质工作,热爱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勤奋好学,明礼诚信,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业务精,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获得过该荣誉称号的青年职工不重复参加评选。
3、评选程序
模范青年职工评选遵循以下程序:基层工会与团支部联合推荐候选人——评委会确定参评候选人——组织全院青年对候选人投票——评委会根据候选人得票情况确定当选人并报党委审议——公示——发文表彰。
五、奖励方式
在模范青年职工评选年度,由院党委于“五四”青年节期间召开专门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牌以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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