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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

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6/7/28

关于印发《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人发〔2008〕14号

省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公 开 招 聘 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 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及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省 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急需引进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国家政策性安置调配人员专项报批外,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 为评价、选拔人才的主要取向,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国家、省另有规定或专业岗位特殊需要外,各招聘单位不得 在性别、地域、身份、学历种类等方面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按照加强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的要求,实施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采 取统分结合的方式。省人事厅负责核准计划、发布公告、组织统一考试、监督管理指导和办理报批手续,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 测试、考核体检和签约聘用。

二、招聘计划

省直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编制余缺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提出2008年招聘岗位(专业)、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招 聘方案,报经省人事厅核准后实施。省人事厅于3月13日在安徽人事编制网、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人才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 一般不得变更。

三、招聘条件

(一)主要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未就业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企业单位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及其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08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者)以及安徽省人事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四、招聘步骤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下同)。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1日9:00至3月24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硕士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经省人事厅批准后,可以开考。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各单位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 内提出审查意见,3月25日16:00前完成审查工作,18:00前结束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的改报名资格再审工作。3月27日9:00-10:00查询本 单位各岗位缴费人数,11:00前向省人事厅报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情况;12:00-17:00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统一考试

参加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笔试。

笔试统考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写作、英语、计算机等。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可于2008年4月14日至4月16日从安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到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 属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负责对进入专业 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0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 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 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 理报考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有实际工作经历或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按规定要求在安徽人事编制网及各有关厅局网站上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公布经省人事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公告应当载明: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时间和地点,缴费事宜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集中在5月中旬至7月中旬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 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试题由省直招聘主管厅局或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凡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 面试方式、且试题为公共(综合)类试题的,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5—7人,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省人事厅有关人员组成。其中外聘人员不得少于2人。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面试,其考官由省人事厅统一抽调。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专业测试,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招聘单位当天专业测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仅有一个招聘岗位,则应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切实加强监督。

(六)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各招聘单位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 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 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 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直主管厅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将省  厅(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聘用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省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考核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体检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省人事 厅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 同文本。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 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改革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省人事厅及省直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职 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是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招聘工作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落实,及时协调解决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事业单位的发展后劲,事关应聘人 员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谨慎从事。要严格执行政策,主管部门特别是招聘单位要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 的监督。人事、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