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27
院属各党支部:
现将蚌埠市文明委《关于广泛开展蚌埠市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和我院志愿者招募登记指标分配表,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重点对象,认真做好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工作。
各支部于2010年5月5日前将《蚌埠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和《蚌埠市志愿者注册花名册》报基地办公室周群同志处。
附: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志愿者招募登记指标分配表
院文明办
2010年4月27日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志愿者招募登记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名额 |
1 |
计算中心 |
5 |
2 |
能源分院 |
8 |
3 |
矿产分院 |
5 |
4 |
物探分院 |
10 |
5 |
地调分院 |
10 |
6 |
电法所 |
8 |
7 |
测井中心 |
3 |
8 |
物测中心 |
5 |
9 |
测试所 |
3 |
10 |
物业公司 |
8 |
11 |
广福达公司 |
3 |
12 |
地矿驾校 |
5 |
13 |
子 校 |
5 |
14 |
上海工程处 |
2 |
15 |
机 关 |
10 |
|
合计 |
90 |
关于广泛开展蚌埠市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蚌文明字〔2010〕5号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部门,各驻蚌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争创省第二届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蚌文明字〔2009〕2号)的要求,经市文明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 2010年4月12日至5月10日,广泛开展蚌埠市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志愿者注册登记的宣传工作。
2、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市志愿者招募组织和汇总建档工作。
3、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动员组织市直各单位在职人员,特别是国家公务员的志愿者注册登记、统计汇总工作。
4、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志愿者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督促各区民政局落实辖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和动态管理工作。
5、团市委:负责动员、组织指导全市青年志愿者(含在蚌高校志愿者)注册登记、统计汇总工作。
6、市总工会:负责动员指导全市职工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统计汇总工作。
7、市妇联:负责动员指导全市巾帼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统计汇总工作。
8、各县、区文明委:负责设立街道、社区的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处,并做好注册登记和统计汇总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4月12日-4月17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公示栏等,大力宣传蚌埠志愿者招募工作;市直各新闻媒体要刊播“蚌埠市志愿者招募倡仪书”,增强广大市民的志愿服务意识。动员各界人士,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人民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投身志愿服务,注册成为蚌埠志愿者。
2、报名登记阶段(4月18日—4月30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招募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3、统计汇总阶段(5月1日-5月10)。自下而上,逐级统计汇总,并将统计汇总结果报送给市文明办。
三、名额指标
按照《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提出的“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的比例≥10%”指标要求,我市志愿者基数为9.74万人。结合当前实际,我市拟建立10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凡年满14周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未满18周岁的须持有监护人签名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基本技能和素质的人都可以成为志愿者。每名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48小时志愿服务。具体指标分配如下:龙子湖区2万名,蚌山区2万名,禹会区2万名,淮上区1.5万名,高新区0.1万名,经济开发区2万名。三个县分别依据本县人口比例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发展壮大队伍,争取吸收更多的志愿者。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城市志愿者队伍不仅是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的必备要件,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注册志愿者人数指标已作出明确要求,我市将正式组建“蚌埠市志愿者协会”。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尽快成立以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志愿者组织,从上至下,一级抓一级,积极推进志愿者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2、广泛发动。各区要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处,按统一表格进行登记。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大中学生,于4月30日前积极主动到所在社区进行注册。
3、完善制度。各区要完善蚌埠志愿者档案与服务对象档案,通过“一助一”、“一助多”和“多助一” 等结对方式建立起有效的服务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和市妇联等单位,要认真做好注册登记、统计汇总工作,按时上报。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今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做好这项工作。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工作联系电话,于4月16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检查科。联系人王明林,联系电话3118997。
(此文件发至市区各街道)
蚌埠志愿者注册登记表.doc
蚌埠市志愿者注册花名册.doc
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4月8日